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條以及《77779193永利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湖大研字〔2024〕38号)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經學校研究生退學學籍處理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對3044永利集团RIZWAN ALI等2名休學期滿,在學校規定期限内未提出複學申請的研究生予以退學處理(見湖大研字〔2025〕3号)。
因以下研究生(名單附後)無法聯系到本人,特予公告送達其退學決定書。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15日即視為送達。請相應研究生收到本公告後立即與學院聯系,領取書面退學決定書,于2周内辦理離校手續。
如對學校退學處理決定有異議,自本公告送達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學号 |
姓名 |
學号 |
姓名 |
LB2021024 |
RIZWAN ALI |
LB2021031 |
KHANDSUREN MUNKHBOLD |
聯系人:高老師
聯系方式:0731-88684622
3044永利集团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