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4永利集团推薦2022年優秀應屆本科
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細則
根據《77779193永利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湖大教字[2021]15号)(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為做好永利2022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學院推薦工作小組
組 長:祝樹金、侯俊軍
組 員:曹二保、李 曼、肖 皓、徐航天、謝 銳、艾洪山、譚光榮、申慧敏、黃 佩
簽字領導:曹二保
二、推薦對象
(不含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三、推薦名額分配原則
3.國家專項計劃(包括支教團、補償計劃等)推免生名額由學校按國家相應政策分配至相關推薦單位。
四、基本推薦條件
推免生應滿足《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推薦條件,其中前三年所屬專業指導性教學計劃中規定課程(選修課程除外),清單見附件1《3044永利集团各專業202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應修課程清單》。
五、推免生遴選總成績計算要求及評定辦法
(一)
(二)學業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前三年所屬專業指導性教學計劃規定的核心課程(課程清單見附件2《3044永利集团各專業202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核心課程清單》)初修成績(不考慮補考、重修所取得的課程成績)的算術平均成績計算;由學校(學院)根據正式協議派出的對外交流學習的學生交流期間所修課程及成績均不納入推免排名。
(三)專項評價成績由專項評價成績Ⅰ和專項評價成績Ⅱ組成。專項評價成績Ⅰ不超過3分,包括科研成果、競賽獲獎、榮譽表彰、志願服務、國際組織實習。專項評價成績Ⅰ加分标準見附件3。
(四)專項評價成績Ⅱ包括學生本科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獲得雙創三大賽、體育藝術類比賽國家級及以上獎勵,具體加分細則按《實施辦法》。雙創三大賽排名符合《實施辦法》的,按《實施辦法》執行,其餘按附件3規定執行。
(五)同一項目不累計加分,隻取最高值。
(六)學院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名單見附件4),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内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組織提交了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的相關學生進行公開答辯。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在學院網站上予以公示。
六、成績排名規則
(一)學院根據各專業分配的推免名額基數,按各專業申請學生的遴選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确定拟推薦預選名單。
(二)學生遴選總成績相同時以專項成績Ⅰ加分高者為先;如若遴選成績和專項成績加分均相同,以核心課程的加權平均成績排序,若三項均相同,則依次按核心課程的GPA成績、所有課程算術平均、所有課程加權平均等排序直至分出名次。
(三)退伍軍人入圍推免名單以後的排名規則同普通學生排名規則相同。
七、推薦工作基本程序
(一)
(二)學院按學校下達的分配名額确定推免名單,并在學院網站及學院宣傳欄公示7天。公示期間,學生對推薦結果持有異議,其申請複議和申訴按照本細則第八條執行。
(三)學院将推免相關材料(含推薦名單等)報學校教務處。
(四)學生是否獲得推免生資格,以學校公示為準。
八、監督與複議
(一)紀檢監察部門對學院推免生推薦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學生對推薦結果持有異議,可在學院名單公示期間,向學院推薦工作小組申請複議,複議程序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三)申請複議學生如對學院複議結果不服,可向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申訴。
九、其他
(一)獲得推薦資格學生須按照國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進行網上志願填報,及時接收并确認招生單位的複試及待錄取通知,未履行該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推薦資格。
(二)已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如因個人原因放棄推薦資格,取消大四年度所有的評獎評優資格。
(三)已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推薦資格:
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四)本細則适用于3044永利集团推薦2022年應屆優秀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學院原相關文件廢除。
(五)本細則由學院推薦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3044永利集团
2021年6月25日
附件1:3044永利集团各專業202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應修課程清單.zip
附件2:3044永利集团各專業202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核心課程清單.zip
附件3:經貿學院專項評價成績Ⅰ加分标準.pdf
附件4:3044永利集团學術刊物目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