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和教育部《大中小學勞動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精神,根據《77779193永利加強新時代勞動教育實施方案》和《77779193永利“勞動教育與素養”課程實施細則》精神,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培養學生正确勞動價值觀和良好勞動品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結合永利實際,制定本實踐教學細則。
一、課程具體信息
課程名稱:勞動教育與素養
課程代碼:GE01184
課程性質:通識教育必修課程
課程學時:32 學時
課程要求:考核合格,方可畢業
二、課程适用對象
本課程細則自2021級本科生開始實施,可依據具體情況逐年進行調整。
三、課程組織管理
成立學院“勞動教育與實踐中心”,下設“勞動教育與素養”課程組織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勞動教育與素養”課程的建設與組織實施。勞動教育組織管理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曹二保、李曼
成 員:蔡婕萍、申慧敏、肖遙、胡煊赫、艾克帕爾·吐地
(備注:課程小組名單随着崗位或職務變化而調整)
四、課程教學要求
1、勞動認知教育環節
學時為8 學時,在第1學期以SPOC方式進行教學,由現代工程訓練中心負責課程教學與考核,學生通過教務系統進行選課和自主學習。
2、勞動實踐教育環節
學時為24 學時,以集中勞動實踐和分散勞動實踐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學生從生産性勞動、創新性勞動、服務性勞動、日常生活勞動等四類勞動實踐中,選擇至少兩類完成 24 學時勞動實踐教育認定考核,每個模塊超過12學時的按12 學時計算。
依據學校有關部門編制的勞動實踐指導手冊,明确勞動操作的學習要求和紀律要求,完成勞動任務後由各牽頭部門實踐安排人及課程負責人認定考核,原則上考核在勞動完成後兩周内完成并歸檔。
五、課程時間進度
1、勞動認知教育:第1學期
2、勞動實踐教育:第1-6學期
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次勞動任務的認定工作應在完成勞動任務後15天内完成。
3、學院勞動教育和實踐中心于第5學期末對本課程所修學時不夠的同學進行預警,學院教務辦于第6學期末将課程綜合成績錄入教學服務系統。
六、課程實踐模塊
模塊 |
學時 |
責任單位 |
備注 |
勞動認知教育 |
8 |
現代工程訓練中心 |
SPOC方式 |
勞動實踐教育 |
生産性勞動實踐 |
24(從4類中至少選擇2類完成) |
現代工程訓練中心 |
|
創新性勞動實踐 |
院創新創業中心 |
以最高獎認定,同一項目且不能再重複認定為其它課程類别項目。 |
服務性勞動實踐 |
院勞動教育與實踐中心、院分團委 |
志願活動,以志願彙APP統考志願時長,并相應置換學時,按12學時/80小時置換 |
日常性勞動實踐 |
院勞動教育與實踐中心 |
實踐活動,根據時長認定,原則上不超過4學時/次 |
七、指導教師職責
30人及以下的集中勞動實踐配備一名校内實踐指導教師,每增加30人增加勞動實踐指導教師一名。院内指導教師由學院勞動實踐教育中心安排并統計和認定工作量。
實踐安排人應明确勞動實踐目标和内容,合理安排勞動時間和強度。應根據學生身體、性别差異、身心發展情況,開展力所能及的勞動。應對勞動實踐中進行講解操作、反思交流、榜樣激勵,對學生參與勞動實踐強調紀律要求、學習要求。
實踐安排人在勞動實踐之前,應告知勞動環節的風險點以及緊急避險的要求和相關措施,應事先判斷勞動過程的安全風險,根據需要,提前給學生購買勞動教育相關保險
八、課程考核和成績評定。
1、學生勞動認知教育成績(百分制)由現代工程訓練中心評定後提供各學院。
2、學生勞動實踐教育成績(百分制)由學院勞動教育與實踐中心依據學生勞動實踐表現和學生提交的《77779193永利學生勞動實踐教育考核表》(見附表2)評定。
3、學生勞動實踐教育成績标準:
⑴創新性勞動實踐中的“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和“學科競賽項目”成績由學院創新創業中心根據《3044永利集团創新性勞動實踐成績認定細則》(見附表1)提供;
⑵服務性勞動實踐中的“青年紅色築夢之旅”和“‘三下鄉’社會實踐項目”成績由學院分團委根據《3044永利集团創新性勞動實踐成績認定細則》(見附表1)提供;
⑶學生應采用“文字+圖片”或者“文字+視頻”的方式記錄勞動過程作為必要證明,實踐安排人按照實際參與人台賬與勞動項目進行比對,并對過程進行核實和課時核定,除以上⑴⑵條規定外,其它項目的勞動實踐教育課程成績按照勞動實踐教育各類環節實行過程中的具體表現及時長,由課程負責人依據《3044永利集团創新性勞動實踐成績認定細則》(見附表1)最終計算平均分。
4、勞動的開展由實踐安排人提前向課程負責人報備(以備案登記),判定工作性質、所屬類别和工作風險,明确勞動目标、任務和強度後,方可安排相關勞動。如遇緊急任務,可采用事後備案的方式進行任務認定。
勞動課時的記錄應于勞動活動結束兩周之内完成,并采取适當方式公示後歸檔,以便查閱、登記和核對。
5、所有項目均以最高獎作為認定,且隻能認定一次,不能作為不同課程類别進行重複認定,一旦認定不再修改。
6、勞動實踐教育成績按各實踐模塊成績×(各模塊學時數/總學時)相加後獲得(如果一個模塊總學時超過12學時,按12學時計算),勞動教育與素養的最終成績按照勞動認知教育成績×25%+勞動實踐教育成績×75%計算成績(百分制)計算并根據《77779193永利本科學生平均學分績點計算辦法》換算為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個等級,作為學生“勞動教育與素養”課程綜合成績。
7、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勞動實踐教育的學生,由本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經組長審批後,在規定的勞動時間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勞動任務,方可取得勞動實踐教育成績,成績為合格。
8、勞動素養評價結果作為衡量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内容,作為學生評獎評優的重要參考。
9、學生在勞動過程中弄虛作假者,根據性質和嚴重程度,按照學校規章制度等同于課程舞弊處理。
九、課程安全保障
勞動活動的開展過程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學生風險防控機制和應急與事故處理機制參照學校和實驗室相關制度執行。對于勞動過程中風險較大的項目,由學工辦統一購買勞動教育相關保險。
十、課程經費保障
學院從相關經費(雙一流經費和教學改革經費)中給與“勞動教育與素養”課程必要的經費支持。
3044永利集团
2022.05.13
附表1:3044永利集团
創新性勞動實踐成績認定細則
類别 |
等級 |
認定課時 |
認定成績 |
備注 |
學科競賽(A類賽) |
國家級獎項 |
12學時 |
95/87 |
“三大賽”排名前五或其它獎項排名前三/“三大賽”排名第六及其它獎項第四以後 |
省級獎項 |
12學時 |
87/82 |
“三大賽”排名前五或其它獎項排名前三/“三大賽”排名第六及其它獎項第四以後 |
學科競賽(B類賽) |
最高獎項 |
12學時 |
95/87 |
排名前三/排名第四及以後 |
除最高獎項外 |
12學時 |
87/82 |
排名前三/排名第四及以後 |
青年紅色築夢之旅 |
省級及以上獎項 |
12學時/5天 |
95/87 |
排名前三/排名第四及以後 |
校級獲獎 |
82 |
團隊成員不區分 |
無獲獎 |
77 |
“三下鄉”社會實踐 |
省級及以上獎項 |
12學時/5天 |
95/87 |
排名前三(或先進個人)/排名第四及以後 |
校級獲獎 |
82 |
團隊成員不區分 |
無獲獎 |
77 |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 |
國家級和省級項目 |
12學時 |
95/87 |
項目在結題答辯中獲獎,負責人為95,組員按五級分制下浮一檔 |
12學時 |
87/82 |
無獲獎,負責人為87,組員按五級分制下浮一檔 |
校級項目 |
12學時 |
95/82 |
項目在結題答辯中獲獎,負責人為95,組員按五級分制下浮兩檔 |
12學時 |
77/72 |
無獲獎,負責人為77,組員按五級分制下浮一檔 |
假期實習 |
一周及以上 |
12學時 |
72 |
以實習證明或校實習平台數據為依據,實習一周為72分,每增加一周在五級分制上浮一檔,最高為95 |
志願者服務及公共崗位實踐 |
|
12學時/累計80小時 |
87 |
以滿足基本80小時計87分,之後每增加10小時在五級分制上浮一檔,最高為95 |
日常性勞動實踐 |
包括:食堂幫廚、樓棟清潔、雜草清理、道路清掃等基礎或應急性勞動及園藝等興趣培訓課程 |
1-4學時/次 |
|
實踐活動,根據時長認定,原則上不超過4學時/次。以基本滿足基本12學時計72分,之後每增加2次活動記錄在五級分制上浮一檔,最高為95。 |
附表2:77779193永利學生勞動實踐教育考核表
姓名 |
|
性别 |
|
學号 |
|
專業 班級 |
|
項目一 |
項目名稱 |
|
勞動實踐教育模塊 |
|
日期 |
|
地點 |
|
時長 |
|
組織單位 |
|
學生參與項目記錄 |
(佐證材料附後)
年 月 日 |
指導老師(項目實踐安排人)簽字: |
項目二 |
項目名稱 |
|
勞動實踐教育模塊 |
|
日期 |
|
地點 |
|
時長 |
|
組織單位 |
|
學生參與項目記錄 |
(佐證材料附後)
年 月 日
|
指導老師(項目實踐安排人)簽字: |
項目三 |
項目名稱 |
|
勞動實踐教育模塊 |
|
日期 |
|
地點 |
|
時長 |
|
組織單位 |
|
學生參與項目記錄 |
(佐證材料附後)
年 月 日 |
指導老師(項目實踐安排人)簽字: |
項目四 |
項目名稱 |
|
勞動實踐教育模塊 |
|
日期 |
|
地點 |
|
時長 |
|
組織單位 |
|
學生參與項目記錄 |
(佐證材料附後)
年 月 日 |
指導老師(項目實踐安排人)簽字: |
學生個人勞動實踐教育小結 |
|
勞動 實踐教育 總學時 |
|
核實人簽字: 年 月 日 |
學院總評成績 |
蓋 章 |
備注 |
|
注:學生參與勞動實踐教育項目多于4個時可自行添加相應欄目進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