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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中國④】艾洪山:打造綠色發展評價考核體系 助力雄安新區綠色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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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洪山,3044永利集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環境經濟學、區域經濟學,代表性著作為《長沙市綠色發展評價考核體系研究》、《兩型城市标準》、《多元主體交互影響視角下中國霧霾污染協同治理機制研究》等。

【内容簡介】實施綠色發展評價考核是促進城市綠色發展,實現其功能落地的有效抓手。雄安新區應着力打造并用好“綠色發展評價考核體系”這一強有力的綠色發展“指揮棒”。打造綠色發展考核體系的核心要素包括:要劃定雄安新區環境污染紅線,建設一票否決制度;要落實環境保護目标責任制,建設離任報告制;要健全環境污染責任倒查機制,建設終身責任追究制;要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實行“能上”“能下”相結合。

“建設綠色智慧新城,建成國際一流、綠色、現代、智慧城市。”這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規劃建設雄安新區的七個方面重點任務之一。而實施綠色發展評價考核則是促進城市綠色發展,實現其功能落地的有效抓手。為此,雄安新區應着力打造并用好“綠色發展評價考核體系”這一強有力的發展“指揮棒”,為雄安新區綠色發展保駕護航。

一、雄安新區打造綠色發展評價考核體系的實踐意義

首先,未來的雄安新區,作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載地,将是一個綠色生态宜居新城區。雄安新區打造綠色發展評價考核體系,将有利于實現這一發展目标,有利于把政府、企業、居民社區管理等社會各階層統一納入考評範圍,要求人們在價值取向、思維方式、生産方式、生活方式、管理方式上實現全面轉變,體現人們對綠色發展理念的認同度、踐行力,在身體力行中走向生态文明新時代,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其次,雄安新區實施綠色發展考核評價,可以從制度上去除“GDP緊箍咒”,成功的實現“GDP出政績,政績出GDP”(“GDP出政績觀”)向“綠色出政績,政績出綠色”(“綠色出政績觀”)轉變。将為在我國建立科學的“綠色GDP”考評制度奠定基礎。再次,雄安新區是繼深圳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之後又一具有全國意義的新區,其地位的特殊性決定了其發展模式必然會成為全國綠色生态文明建設的先行示範區。雄安新區開展綠色發展評價考核的成功實踐将會在全國發揮先行示範效應。

二、雄安新區綠色發展評價考核體系構建的原則

基于雄安新區的發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其綠色發展考核體系構建的原則應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既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重要論斷精神,牢牢把握“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充分發揮綠色發展評價考核的導向、激勵和約束作用。具體包括:

1、堅持綠色和發展協調的原則

綠色發展是在确保資源、生态、環保紅線的前提下,強調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是追求高質量、高效益的發展,雄安新區綠色發展評價考核體系必須堅持綠色和發展相協調原則,要确保“紅線管控”和“綠色經濟”權重相當

2、堅持評價和考核并舉的原則

雄安新區綠色發展評價體系,要注重引導廣大的領導幹部利用法制手段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态文明建設,應注重強化各級領導幹部的責任約束紅線,用嚴格的責任追究倒逼各級領導幹部切實推進綠色新區建設。另外,該評價考核體系既要注重方向引導,也要注重問責導向,實現引導與問責相對平衡。

3、堅持共性與個性兼顧的原則

雄安新區評價考核指标體系的設計既要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綠色發展和生态文明建設的系列講話精神,也要銜接國家各項政策文件要求,全面體現全國共性的指标。同時,又要突出雄安新區發展的特殊要求,設計個性化評價考核指标

4、堅持懲罰與激勵結合的原則

如果缺乏激勵機制,光有問責壓力,難以調動領導幹部積極治理污染、推進雄安新區綠色發展建設的積極性,因此,該評價考核系統不僅要有破壞生态問責的制度,更要形成幹好環保有面子、受重視、有前途的用人新風氣打造更全面更有力的綠色發展“指揮棒”。

三、雄安新區綠色發展評價考核體系核心制度建設

在雄安新區綠色發展與建設過程中,具體考核要以健全法規、完善政策、加強管理、強化宣傳為手段,以政府、專家以及公衆評價為評價考核主體,以相關區直部門、鄉(鎮)和工業園區(開發區)為評價考核對象,着力構建包含經濟發展、資源消耗、生态環境等内容的綠色發展評價考核體系,最終推動雄安新區綠色發展功能落地。主要包括:

1、要明确考核重點,建設全面科學考核體系

雄安新區綠色發展評價考核指标體系要以綠色智慧新城戰略規劃所确定的主體功能定位、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環境承載力為主要依據,突出評價綠色發展質量基本要素與保障要求、污染減排防治目标任務與防控措施、宜居環境質量達标水平等。具體來看,該指标體系應包括共同指标、差異指标、激勵指标、約束指标、懲戒指标5大類。其中,共同指标強調綠色發展質量的基本要素和制度體系,差異指标體現綠色發展與建設的特色措施要求和發展重點,激勵指标體現綠色發展與建設的突出成效與改革創新,約束指标着重綠色發展與建設的關鍵影響要素與一票否決事項,懲戒指标聚焦綠色發展與建設問題的解決與整改情況。

2、要劃定雄安新區環境污染紅線,建設一票否決制度

要劃定雄安新區環境污染紅線,對當年綠色發展指标評價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取消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當年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單位主要負責人兩年内不予提拔或重用,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責任;連續兩年不合格的,取消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當年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調整工作崗位或轉任非領導職務,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責任。

3、要落實環境保護目标責任制,建設離任報告制

要實行雄安新區領導幹部離任生态環境報告制度。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離任時,審計機關要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進行責任審計,對其執行綠色發展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落實綠色發展和環境保護目标責任制等情況進行審計,将其任期内的綠色發展和環境保護目标責任制評價考核結果所體現的生态環境質量變化狀況、綠色發展水平等情況納入離任審計報告内容。對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中發現的應當追究的生态環境損害責任問題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追究責任。

4、要健全環境污染責任倒查機制,建設終身責任追究制

要實行雄安新區領導幹部生态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綠色發展責任倒查機制,以領導幹部任期内綠色發展和環境保護目标責任制評價考核結果所體現的生态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綠色發展水平等作為考核依據,對任期内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環境質量明顯惡化,違背科學發展要求、不顧生态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後果,利用職權幹預、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要依法依紀依規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實行終身追責。

5、要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實行“能上”“能下”相結合

要堅持以雄安新區綠色發展績效為核心,從“考事”入手落實到“考人”,通過對人對事的量化考評,把幹部德才與業績量化為具體的分數評價,實現人以績論、績由事考、事從責定。按照“位子”、“面子”、“票子”三挂鈎的原則,綜合運用績效考核結果,特别是将考核結果運用到幹部調整任免之中,幹部上與下同績效優與劣緊密結合起來,做到上有依據,下有尺度,導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