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貿易學院獎學金評選管理辦法
為保證獎學金公平推選,規範評選流程,結合我校永利實際,特制訂此獎學金評比辦法。
第一條 國家獎學金、綜合獎學金根據學校文件要求評選
第二條 各專項獎學金根據文件評比要求和名額分配情況,由主管院領導結合各年級人數和實際狀況分配到各年級
第三條 評審流程:
(一)學院開會對名額進行合理分配
(二)各年級根據指标狀況發布評選通知,根據學生申請情況和各方面表現擇優選擇
(三)上報專業獎學金評選結果至學院,學院于院網或公示欄等欄目公示不少于三天
(四)将評選結果上報至學校
第四條 附則
本辦法由經貿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